耳机俱乐部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ramos

为阿鲁卡多和PKSHAN申诉,抗议版主执法不公

[复制链接]

150

主题

4889

帖子

11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111
注册时间
2005-8-9
 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6: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ruceshen 于 2012-2-13 15:19 发表


这2次处罚确实是重了些,没办法, 不然这样下去都擦边球乱打, 满眼都是吵架贴, 从wl336的2周禁言, 到现在的阿鲁卡多和pkshan的3个月,跳跃式加重, 还有下次的话可能更重, 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好好说话。

要是不满意我的答复,可以继续投诉至其他版主处,谢谢。


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就按照这个尺度执行下去吧。

不过我还是想吐槽一下, 如果骂人要被封3个月,擦边球则没事,岂不是更鼓励有些人打擦边球么……orz……目的和手段相反了啊。

希望讨论气氛能好点,浮躁少点吧。

我之前也吵了好几次现在发现完全是浪费时间,以后除非别人主动挑衅否则不吵了。
电处:嗓子PS1230
音源:LINN Klimax DSM/3
耳放:HE1、HEV90、EC STUDIO B
耳机:HE1、HE90、STAX SR-X9000、GRADO PS1、HE60、ATH WOODIE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0

主题

4889

帖子

11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111
注册时间
2005-8-9
 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6: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8192 于 2012-2-13 15:24 发表
1个月可以理解,季度太长了点。
这个效率变态的社会,如果不注册马甲的话,一个季度不登陆我基本再也不会想起这个论坛了。

嘛这倒可以放心,来者自然注册马甲继续混,不想来的就算不封也会不来……
电处:嗓子PS1230
音源:LINN Klimax DSM/3
耳放:HE1、HEV90、EC STUDIO B
耳机:HE1、HE90、STAX SR-X9000、GRADO PS1、HE60、ATH WOODIE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6

主题

1万

帖子

251

积分

荣誉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51
注册时间
2006-12-28
发表于 2012-2-13 17: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mos 于 2012-2-13 16:31 发表


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就按照这个尺度执行下去吧。

不过我还是想吐槽一下, 如果骂人要被封3个月,擦边球则没事,岂不是更鼓励有些人打擦边球么……orz……目的和手段相反了啊。

希望讨论气氛能好点,浮躁少 ...



我们都希望这样, 那就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吧, 多发些器材音乐有关的贴和回复吧。。。争来争去没啥意思的,谢谢
气以直养而无害,劲以屈蓄而有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主题

4180

帖子

2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23
注册时间
2010-8-16
发表于 2012-2-13 20: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论坛没有回复提醒,居然能吵那么欢…我是费事翻旧贴看别人回了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主题

4541

帖子

1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19
注册时间
2010-7-6
发表于 2012-2-14 0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些人就是只有不直接骂你怎么都行,这个很令人反感
华3耳放,天下第一,如若不服,作者煞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3

主题

1万

帖子

265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65
注册时间
2001-11-21

积极参与奖

发表于 2012-2-14 22: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是red line, 谁踩谁判刑,在吐口骂人之前,任何人脑子都要想清楚,我觉得这个不存在所谓“一言得失”的概念,否则所有人都说自己是一言得失了。

至于说擦边球,只要没跨过红线,看自己本事各自发挥了,某些人觉得擦边球无聊,某些人乐此不疲,这个没办法的,毕竟没违反版规,所以你要么无视,要么你来一句我来一句的。

至于说封多久,我觉得越长越好,这样才有震慑作用。初犯不初犯,全部一刀切,哪有那么多时间去计数。

ramos兄,多听音乐吧,少扯这些事情,没意思的。

[ 本帖最后由 chaisan 于 2012-2-14 22:3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7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0-6-6
发表于 2012-2-14 23: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mos 于 2012-2-13 12:46 发表 两个人一个说了句二逼,一个人说了句NC,就都被封了3个月,和置顶贴其他人处理相差太多。骂人要罚这个大家当然都赞同,但是现在不但对打擦边球,胡搅蛮缠的人毫无惩罚,反而忍不住骂人,只是骂了一句的人就封了3个 ...
今天一上来就发现老朋友又在申诉了!又是奇怪的逻辑!之前阿鲁卡多骂人,布版封3个月,你说太重没有历史可循。现在布版又封pkshan 3个月,并且说清楚了骂人就是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碗水绝对端平了吧,你又跳出来申诉说不公。这大伙就看不明白了,两个案例乃至今后的案例全都一视同仁了,你还有什么可以不公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0

主题

4889

帖子

11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111
注册时间
2005-8-9
 楼主| 发表于 2012-2-15 00: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震江海 于 2012-2-14 23:38 发表


今天一上来就发现老朋友又在申诉了!又是奇怪的逻辑!之前阿鲁卡多骂人,布版封3个月,你说太重没有历史可循。现在布版又封pkshan 3个月,并且说清楚了骂人就是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碗水绝对端平了吧,你又跳出来申诉说不公。这大伙就看不明白了,两个案例乃至今后的案例全都一视同仁了,你还有什么可以不公的?


本来我都不回了,您非要来玩大家来找茬,我就和您找找看。

其一:上次您说,如果我要表示我心里一碗水端平,那么下次谁被封3个月都要来申诉,这是您的原话对吧?PKSHAN和我非亲非故,我还经常和他争论,那么我现在跳出来申诉,您又有意见?您到底要怎样才没有意见?

其二:布版“说清楚了骂人就是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是我在发申诉帖以后的事情,是因为我申诉他才做出了解释,这简单的时间顺序您不会装作不知道吧?

其三:何况布板作出解释以后,我没有接着抗议,也表示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大家以后心平气和一点多讨论音乐。这个时候您又要跳出来搅浑水,唯恐天下不乱?

其四:请不要擅自代表“大伙”,大伙儿看得很清楚,您只能代表您自己。如果您看不清楚,只能说您智商很低。

最后,和您争论,真是件自降智商的事情,除非您指着我骂娘,否则我再也不会回应您任何的话了,请自行表演,谢谢。
电处:嗓子PS1230
音源:LINN Klimax DSM/3
耳放:HE1、HEV90、EC STUDIO B
耳机:HE1、HE90、STAX SR-X9000、GRADO PS1、HE60、ATH WOODIE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7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0-6-6
发表于 2012-2-15 10: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mos 于 2012-2-15 00:06 发表 本来我都不回了,您非要来玩大家来找茬,我就和您找找看。其一:上次您说,如果我要表示我心里一碗水端平,那么下次谁被封3个月都要来申诉,这是您的原话对吧?PKSHAN和我非亲非故,我还经常和他争论,那么我 ...

又在偷换概念,胡搅蛮缠了!大家都看到了,争论归争论,ramos直接说我“智商很低”,这个算直接的人身攻击么?投诉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7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0-6-6
发表于 2012-2-15 10: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反驳ramos:

1. 两个人一个说了句二逼,一个人说了句NC,就都被封了3个月,和置顶贴其他人处理相差太多。
----请问你为什么老是华丽的忽视8492?为什么他在你的嘴里永远都是特例?而不能作为范例?!

2. 骂人要罚这个大家当然都赞同,但是现在不但对打擦边球,胡搅蛮缠的人毫无惩罚,反而忍不住骂人,只是骂了一句的人就封了3个月。
----请问打擦边球犯了哪条版规,请明确贴出。照你的逻辑,全世界都应该取缔律师这个职业,因为他们天天都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3. PKSHAN虽然话糙理也经常说不过去,但是只和别人辩论,不小心说重了点,这样就封了3个月。而且所有版主以前之前封人都是1~2个星期,为何忽然就改成3个月了?既无规章,又无前例,想封多久就封多久,合理性何在?
---看来根据你的逻辑,骂人是“不小心的”。这样说来,酒驾也是不小心的喽?!哪来这么多不小心做借口!版主的处罚恰恰要警示那些不动脑子,随意敲键盘的人!

4. 坚持申诉到有个说法为止。哪怕这两人都被放出来了我也会继续申诉。
---版主明明已经给出了说法,你到底还要什么说法?不如你自己编辑一个说法出来,让版主复制一下,满意不?

究竟是谁跳出来又在胡搅蛮缠的?我澄清一下:这个主贴不是我发的,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震江海 于 2012-2-15 10:3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0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2-2-16
发表于 2012-2-16 20: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0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2-2-16
发表于 2012-2-16 2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1884

帖子

1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17
注册时间
2011-5-5
发表于 2012-2-17 13: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上我支持ramos的申述
标准不一样,有点对人不对事的味道了
建议把这方面的版规完善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7

帖子

0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2-2-17
发表于 2012-2-17 13: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7

帖子

0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0
注册时间
2012-2-17
发表于 2012-2-17 13: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耳机俱乐部微信
耳机俱乐部微信

联系我们|有害信息举报:010-60152166 邮箱:zx@jd-bbs.com|手机版|Archiver|黑名单|中国耳机爱好者俱乐部 ( 京ICP备09075138号 )

GMT+8, 2024-7-28 06:31 , Processed in 0.114160 second(s), 41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