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mme 发表于 2013-2-6 10:38:33

回复 55# 的帖子

没有要求版主怎么怎么的,只是说一个大概的指导性原则。实际操作的时候,完全可以灵活处理。正如楼上的说的,大不了一个论坛而已。

而且我相信我们的斑竹都是很公平的,论坛的水平放在那里。所以直接封杀某个ID,一般都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而且估计没有几个人不同意。只是鼠版一发起投票,这个做法上就有问题了,我觉得不该那么办而已。
是斑竹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我们也就跟着唧唧歪歪了,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当然也可以当作大事对待,看你怎么想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chamme 于 2013-2-6 10:47 编辑 ]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39:41

论坛应该允许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但辱骂则应被禁止。论坛中,已经设置了防止侮辱的条款,算是对说话有约束了。
老鼠,你還陷在铁饭的那个吸引你堕落的选择中。

伯夷 发表于 2013-2-6 10:40:14

原帖由 feathia 于 2013-2-5 23:1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简单说来 一个流氓在酒吧用恶心话调戏一个少妇,周围有很多顾客对此很反感,老板有权把他撵走吗?
我觉得老板有权把这个流氓客户撵走,在商言商,老板不可能为了一个客户而得罪大部分客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划算,除非这个流氓客户能为老板带来大部分客户所不能带来的经济利益:lol

8192 发表于 2013-2-6 10:41:51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43:13

原帖由 伯夷 于 2013-2-6 10:40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老板有权把这个流氓客户撵走,在商言商,老板不可能为了一个客户而得罪大部分客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划算,除非这个流氓客户能为老板带来大部分客户所不能带来的经济利益:lol
在高端的饭店中,确实允许这么做,而且据我所知很多高端酒店都是这么做的
但撵出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禁止这个人进入饭店,饭店没有权利这么做。

feathia 发表于 2013-2-6 10:43:19

俱乐部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低端问题高度发扬话,似乎每一件事情,都能拉到一定的高度以上才能谈。但是我发现,当我参与到这种所谓的一定高度才能去谈的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智商是不是出了问题。

激光鼠 发表于 2013-2-6 10:48:05

原帖由 davidxtb 于 2013-2-6 10:39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应该允许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但辱骂则应被禁止。论坛中,已经设置了防止侮辱的条款,算是对说话有约束了。
老鼠,你還陷在铁饭的那个吸引你堕落的选择中。
那你帮我们完善下版规,把这个“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具体化,免得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又要被你说版规不完善或者不按版规办事;P

chamme 发表于 2013-2-6 10:49:10

回复 64# 的帖子

发烧友嘛,不都是好了以后还能不能再好一点?:lol

伯夷 发表于 2013-2-6 10:49:13

原帖由 feathia 于 2013-2-6 10:4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俱乐部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低端问题高度发扬话,似乎每一件事情,都能拉到一定的高度以上才能谈。但是我发现,当我参与到这种所谓的一定高度才能去谈的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智商是不是出 ...
你的智商没有问题,是发烧友的“智商”有问题,发烧友就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否则怎么会“发烧”:P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0:29

F大,我都说了,就是屁大的事情
如果有人愿意学样AF2000随便封杀ID,就去做得了。但老鼠不愿意做,小白也不愿意去做,据说铁饭有什么关系,反正幕后的事情元方也不知道。
这样就出来问题,老鼠开了投票帖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这种一根筋的做法又导致了多数人暴力的问题,当然关键的问题还是,无视论坛规则封杀ID到底是否能被允许?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0:58

原帖由 激光鼠 于 2013-2-6 10:48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帮我们完善下版规,把这个“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具体化,免得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又要被你说版规不完善或者不按版规办事;P
老鼠,见上面的那个屁大事情的解释

feathia 发表于 2013-2-6 10:51:04

回复 65# 的帖子

人家其他论坛都有最基本的规矩:不得扰乱论坛的正常交流。我们论坛有吗?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4:10

前几天建议老鼠修改规则,老鼠說不用修改的,现在改口倒是好事情。

feathia 发表于 2013-2-6 10:55:08

论坛升级后,有很多比较实用的功能,如果不想升级,可以找人开发。不过上次白版说过俱乐部复杂的血缘关系,估计难拿出钱来做吧。

chamme 发表于 2013-2-6 10:56:10

回复 70# 的帖子

怎么界定呢?比如一天之内发10个关于1840的帖子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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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提一个问题供商榷:论坛发言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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