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34:52

大家都是文明人,但是否需要为了一个腌臜的人就回归野蛮呢?这会是一个问题。
看《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崛起》中,对其中Harvey Dent的堕落一直印象深刻。Joker的那句话:“疯狂与混乱本身拥有着强大的引力。有时需要的只是轻轻一推。”(”Madness is like gravity. All it takes is a little push.”)在遇到某些我们关键的时候,比如在那种混乱中,Harvey仅剩的精神支柱——公平被Joker用一枚硬币轻易地取代了。你我心中的公平,难道仅仅因为铁饭这个龌龊的人就要放弃吗?
Harvey Dent的失败,证明人在试探面前是何等的软弱,我们要证明什么?
http://c-photo.i-part.com.tw/n1v1/3/1/4/0/970413/photo/book96/121699165416.jpeg
http://img31.mtime.cn/mg/2012/09/20/010508.48345643.jpg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3-2-6 10:36 编辑 ]

激光鼠 发表于 2013-2-6 10:35:17

原帖由 wudanao 于 2013-2-6 10:24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非要拿法律般严谨的标准去要求一些不拿丝毫回报的版主在一个人人可以进出的免费论坛执法,根本就是可笑的
连国家的法律都无法做到详细规定一个人应该如何说话,想靠版规来约束某人的说话方式更不可能了。
兔子头不妨试试帮我们定个版规,用来界定恶意的嘲笑与善意的玩笑。:lol

chamme 发表于 2013-2-6 10:38:33

回复 55# 的帖子

没有要求版主怎么怎么的,只是说一个大概的指导性原则。实际操作的时候,完全可以灵活处理。正如楼上的说的,大不了一个论坛而已。

而且我相信我们的斑竹都是很公平的,论坛的水平放在那里。所以直接封杀某个ID,一般都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而且估计没有几个人不同意。只是鼠版一发起投票,这个做法上就有问题了,我觉得不该那么办而已。
是斑竹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我们也就跟着唧唧歪歪了,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当然也可以当作大事对待,看你怎么想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chamme 于 2013-2-6 10:47 编辑 ]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39:41

论坛应该允许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但辱骂则应被禁止。论坛中,已经设置了防止侮辱的条款,算是对说话有约束了。
老鼠,你還陷在铁饭的那个吸引你堕落的选择中。

伯夷 发表于 2013-2-6 10:40:14

原帖由 feathia 于 2013-2-5 23:1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简单说来 一个流氓在酒吧用恶心话调戏一个少妇,周围有很多顾客对此很反感,老板有权把他撵走吗?
我觉得老板有权把这个流氓客户撵走,在商言商,老板不可能为了一个客户而得罪大部分客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划算,除非这个流氓客户能为老板带来大部分客户所不能带来的经济利益:lol

8192 发表于 2013-2-6 10:41:51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43:13

原帖由 伯夷 于 2013-2-6 10:40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老板有权把这个流氓客户撵走,在商言商,老板不可能为了一个客户而得罪大部分客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划算,除非这个流氓客户能为老板带来大部分客户所不能带来的经济利益:lol
在高端的饭店中,确实允许这么做,而且据我所知很多高端酒店都是这么做的
但撵出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禁止这个人进入饭店,饭店没有权利这么做。

feathia 发表于 2013-2-6 10:43:19

俱乐部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低端问题高度发扬话,似乎每一件事情,都能拉到一定的高度以上才能谈。但是我发现,当我参与到这种所谓的一定高度才能去谈的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智商是不是出了问题。

激光鼠 发表于 2013-2-6 10:48:05

原帖由 davidxtb 于 2013-2-6 10:39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应该允许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但辱骂则应被禁止。论坛中,已经设置了防止侮辱的条款,算是对说话有约束了。
老鼠,你還陷在铁饭的那个吸引你堕落的选择中。
那你帮我们完善下版规,把这个“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具体化,免得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又要被你说版规不完善或者不按版规办事;P

chamme 发表于 2013-2-6 10:49:10

回复 64# 的帖子

发烧友嘛,不都是好了以后还能不能再好一点?:lol

伯夷 发表于 2013-2-6 10:49:13

原帖由 feathia 于 2013-2-6 10:4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俱乐部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低端问题高度发扬话,似乎每一件事情,都能拉到一定的高度以上才能谈。但是我发现,当我参与到这种所谓的一定高度才能去谈的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智商是不是出 ...
你的智商没有问题,是发烧友的“智商”有问题,发烧友就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否则怎么会“发烧”:P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0:29

F大,我都说了,就是屁大的事情
如果有人愿意学样AF2000随便封杀ID,就去做得了。但老鼠不愿意做,小白也不愿意去做,据说铁饭有什么关系,反正幕后的事情元方也不知道。
这样就出来问题,老鼠开了投票帖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这种一根筋的做法又导致了多数人暴力的问题,当然关键的问题还是,无视论坛规则封杀ID到底是否能被允许?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0:58

原帖由 激光鼠 于 2013-2-6 10:48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帮我们完善下版规,把这个“一定程度恶意的嘲笑”具体化,免得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又要被你说版规不完善或者不按版规办事;P
老鼠,见上面的那个屁大事情的解释

feathia 发表于 2013-2-6 10:51:04

回复 65# 的帖子

人家其他论坛都有最基本的规矩:不得扰乱论坛的正常交流。我们论坛有吗?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10:54:10

前几天建议老鼠修改规则,老鼠說不用修改的,现在改口倒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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