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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贴】看到隔壁的论坛规则,居然没那么不合理,看来是AF2000太烂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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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21: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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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隔壁的论坛规则

        请仔细阅读下列规则
         在本论坛发言者,其默认值是他/她已经阅读和认可了本规则。

      
          1、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互联网基本规则,不得发表任何政治性和违法言论,不得使用不文明的词语,不要发布会给阅读者带来严重不适或恐惧的文字和图片;
           2、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3、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包括发贴与论坛悄悄);
           4、对于音乐和HIFI器材的体会是非常主观的东西,在讨论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禁止使用过激性语言;
           5、不要发布毫无意义的空贴以及内容重复的帖子。
           6、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不对未听过或者不了解的器材妄加评论,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任何不以平等方式与网友进行交流者不受欢迎。不同档次的音响器材都有其使用者和爱好者,不同级别的玩家不应当以自己的标准恶意攻击其他档次的器材及玩家。
          7、本网站分类开设了几个不同内容的讨论区,请注意在相应的讨论区里只能发表内容相关的贴子,以维护论坛的系统性和整洁性,非相关内容将被删除或移动到相关的讨论区,而不事先说明;
           8、本站所用论坛系统只能检索贴子标题,所以标题中请尽量使用与内容相关的关键词,尽量使用规范、正确的文字。
           9、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必须注明作者以及所刊载的刊物/网站名。因转载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者自行负责。严谨剽窃他人文章作为自己的发言;      
  10、用户名管理规则,用户不得注册以下用户名
         a、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b、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c、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d、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e、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如“管理员”之类。
         f、图形、符号名字。
      
11、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名登陆密码,不要使用过于简单的密码,在公共电脑登陆网站离开前应退出登陆,以免被他人冒用用户名。如出现用户名被他人盗用或不同人员使用同一用户名而导致交易问题、违规发言等,责任一概由该用户名原注册人负责。本站用户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转让,一经发现立即锁定用户名。
      
  12、关于商业信息/广告。
          a、除了专门设置的商业信息区用于本站认证商家发布商业信息外,其他版块包括二手交易区,都不允许发布任何商业广告,并禁止任何倒卖器材牟利的行为以及任何个人组织的团购活动。二手区是网友交流自用物品的地方。详细交易规则请看二手区置顶贴。
      
    对于国外HIFI品牌总代理及国内正规耳机生产企业,在通过网站核实后给予在《行业信息》版发布行业信息的权利,详细规则见行业信息版置顶贴。
      
  b、各地正规HIFI产品经销商可把自己的信息发到耳机论坛置顶的“耳机购买指南”一贴的后面,只限一次。不得在论坛其他版块,包括各地交流版发布广告信息。
      
  c、如发现乱发广告贴或通过论坛悄悄话乱发广告者,一律全部删除所发帖子/悄悄话,并锁定用户名。对于不断注册重复发广告者,将屏蔽IP并屏蔽有关关键词
      
  d、提醒大家网上交易有风险,二手交易区所有交易行为均与本站无关。
      
13、对于本站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或者投诉可发到《建议与投诉区》,不通过这个渠道对网站或者网站管理人员进行攻击谩骂者,按人身攻击处理。
     
14、对于故意捣乱、制造事端、挑拨离间者封用户名处理。
   
  15、对于网站管理和帖子处理,本站管理人员拥有最终裁定权,在作出最后裁定后仍然纠缠不清者封用户名处理。
     
  16、任何个人或者团体、公司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隐瞒真实身份,进行恶意攻击或者自我吹捧、炒做,一旦发现立即公布,并封用户名。对于部分屡教不改的团体及公司将屏蔽其关键词。
     
  17、对于未经许可转载本站原创文章的商业网站,本站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的权利,并屏蔽其关键词。
     
        对于违反以上规则的情况,我们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贴子进行编辑、删除,对严重违反规则的发贴者将锁定用户名及屏蔽IP。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3-2-9 00: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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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21: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至少有个规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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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7 22: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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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8 20: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边只有利益,早发现了
兔兄一直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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