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皮的爸爸 发表于 2021-7-23 15:08:44

辩论的十个套路(与发烧或许有点关系的哲学话题分享)

本帖最后由 小黑皮的爸爸 于 2022-7-20 15:51 编辑

最近听看理想网络电台一档节目(也可以说是课程)徐英瑾老师的《哲学家的十个生活提案》,有个章节介绍了古希腊哲学里的十个辩论套路,似曾相识。原文引用分享如下:

皮浪学派的重要论辩:爱那西德穆的十种论证
说了那么多风月,总是得再说点严肃的事情。皮浪主义在哲学上之所以还能算得上是一个流派,乃是因为其提出了很多论辩的套路以支持其学说。其中最有名的爱那西德穆所提出的十套辩论套路,也有一些书将其翻译为“十式”。
爱那西德穆也是皮浪学派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这十个辩论套路的总套路是不管你提出怎样的哲学观点,皮浪主义者都能言之凿凿地说,无论对这样的一个哲学观点,说yes,还是no,都无法构成一个决定性的论证。因为说yes,也有yes的道理,说no也有no的道理。
所以对于任何一个哲学观点,我们都是要悬置其是非,下面就是这十个辩论套路了。这里要注意的是关于这十个套路的出场次序,我个人做了一些调整,所以可能和一些教科书上的提法有所不同,但内容是差不多的。
辩论套路之一,也就是人兽的感觉差异问题。我们都知道大家所看到的世界是通过我们人类的感官所获取的,然而别的动物的感官是和我们人类不同的。
我们都知道蝙蝠能够听到超声波,鲸鱼可以听到这个次声波,显然它们所感受到的世界与我们不同。然而为何我们所感受到的世界更真实一点?反过来说,为什么不能说他们所感受到的世界更真实一点呢?
显然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理由可以去支持所谓的人类感觉优越论,也没有任何一种理由去支持蝙蝠感觉优越论,金鱼感觉优越论等等,人与动物能够感受到的其实都只有现象。
现象背后的自然界的本质是啥呢?咱们就要悬置起来。很显然这种立场会导致我们放弃对于动物的主宰性立场,为什么?因为我没有理由说明我们比动物更高级,凭什么我们能去主宰动物呢?所以动物保护主义者会很喜欢这个论调。

辩论套路之二是这样的,他主要讨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受差异问题,很显然不同的人之间也会有感受差异,所以人与人之间的意见分歧其实也是很无聊的。
这种观点显然是针对其他各个流派的那些对真相尚且有执着的哲学家。这些哲学家在皮浪主义者的眼里,都是所谓的教条主义者。

辩论套路之三是从人和人之间的感受差异又往下降了,说到了人的不同感官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同样一个人他的感官彼此之间也会打架。
比如你的双眼看到的伦勃朗先生画的金色的头盔应当是半球形的,因此显然是在三维空间中的,但是你手摸到的油画本身显然是二维的;你的鼻子闻到香水感觉到非常的美好,但如果你的舌头去尝尝香水,基本上感觉不会特别美好。
到底哪个感官在说真话,哪个在骗你呢?皮浪主义者的意见是别问了,真相是不知道的,真相是要被悬置起来的。

辩论的套路之四是这样的,人的不同的情绪状态对于感官也有影响。比如你心情好了,一阵冷风吹来,你会觉得很清爽;如果心情不好的时候感受到同样的风,你就会感到这个冷风吹到你的心窝窝里去了,把你的心都吹冷了。
风本身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毋宁说,风本身的真相已经随风飘走了,并且只能被悬置。

辩论套路之五,也就是时空、光照等环境因素对于感觉的影响问题。比如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知道这样的现象:筷子伸到水里好像就被折弯了,快速飞的鸽子,它脖子上的毛色会因为其快速移动而变化。
但是筷子本身到底是直的还是弯的呢?有人说这应该还是直的吧,这是因为在折射的情况下才会弯。但是你这样说的时候,你就把折射当成一种反常了,为何我们一定要认定折射本身是一种反常?难道折射与单一媒介中的光线传播现象,在哲学上不都属于现象范围吗?
既然这也是现象,那也是现象,你为何要厚此薄彼?显然只要我们不厚此薄彼,我们就不知道真相是什么。因此我们也就不知道筷子是直的还是弯的。

辩论套路之六,是其他的经验对于当下经验的渗透问题。
我们很难单纯地感受到一种经验。比如你如果要感受到颜色,你显然就会同时感受到形状。比如一块红色的布料,同时肯定是一块有形状的红色的布料。这两种感受又同时与对于时空的感受交织在一起,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样态。
我们也知道这些感受在向我们呈现的时候,又会受到各种媒介性因素的影响,比如光照条件等等。可见自然界本身就是通过这种互相干扰的方式,向我们呈现出自己的现象的。
如果有人说我们要摆脱这些现象,看到本质。一句话,这是不可能的。很显然这样一个辩论就有总结以上诸辩论的意味。

那么接下来的几个辩论,我觉得整个辩论的思想就往更加高的层次上带了。比如辩论讨论之七——不同的数量对于事物的性质的影响问题。
数量很重要,比如你说酒是不是好东西,有的人说是好东西,有的人说是坏东西,这取决于多少。你多喝了贪杯了就小心三高,适当喝一点则可以起到活血的作用,对身体健康是有好处的。酒的本质是好是坏,不知道,这件事情应该悬置起来。

辩论套路之八与之类似,也就是它讨论的是某事物的不同的出现频率对于该事物性质的影响。
比如金子是不是好东西?在现实世界中金子的出现的确很稀有,因为它稀有,所以物以稀为贵当然就好。
但我们可以设想在另外一个可能世界中,满世界的金子,这时候金子还稀有吗?可见金子的价值取决于其出现的频率这样一个偶然性因素。金子本身到底有没有价值?天知道。
由上面一个辩论,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引申性的推论,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天下任何一种像金子一样的贵重的东西,它本身是否真的那么贵重呢?这点我们是不知道的。

辩论套路之九,对于某事物的评判标准,对于该事物的价值的影响究竟是什么?我们也要加以辨析。比如有人在马路上就随便杀了个陌生人了,这在伦理上是否可以接受呢?
我们文明人当然是觉得不行了,但问题是如果这个人不是文明人呢?
大家都看过一部台湾电影叫《赛德克·巴莱》,里面就反映了台湾原住民之间的一些部落战争。比如当时一个部落男子的成年礼就是冲到另外一个部落里面,把对方的陌生人的人头给砍下来,还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出草”。
我们有理由说他们的价值观就一定错吗?有点难,因为这会导致循环论证。我们凭什么说他错?我们就说了我们自己是文明人,所以你是错的。但人家就问了,为什么野蛮人就不好?

你听到这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循环论证了,你会进一步回答说,因为野蛮就是文明的反对面,所以要文明,所以要反对野蛮。这个问题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回答了,因为在逻辑上说不通。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像这些部落民这样随便去出草,去杀掉别人,这件事在伦理上对不对?我们没办法进行本质性的判断。
于是我们就达到了第十个辩论套路,就是对于上面九个辩论套路的一个总结,这个总结,也就是上面所有的辩论套路的基本格式在这里体现出来了。
这格式是这样的,假设有一个事物的本质,它在某些特定的观察者与某些特定的观察环境下,会呈现出特征甲,这个甲是什么我们先不管。
然而它在另外的一些观察者与另外的一些观察环境下,则会呈现出特征非甲。我们不管非甲是什么,它肯定是对于甲的否定面。
下面就是皮浪主义的大招了,我们没有任何哲学理由可以说其中的哪一个观察角度比另外的观察角度要好一些,因此事物的本质是不可判断,不可认识的。

SUNHW66 发表于 2021-7-23 17:23:58

我就来说说我的逻辑吧,我开车是最讨厌的行为是加塞的,以及不让我加塞的{:1_110:}

小黑皮的爸爸 发表于 2021-7-26 17:34:24

辩论套路2-6在hifi论战或自我修炼中都可参照,似曾相识。
必须说明,这些辩论套路后世常被称为诡辩术,真人秀辩论战中常见。谨慎的(不无优雅的)学术研究当中有启发性质的作用。

旧号zhyipod 发表于 2021-7-26 22:51:54

无明怎么能破无明

zhougs 发表于 2021-7-27 08:31:20

辩论的最高套路就是顾左右而言他!

小黑皮的爸爸 发表于 2021-7-27 15:44:06

zhougs 发表于 2021-7-27 08:31
辩论的最高套路就是顾左右而言他!

参见套路10

小黑皮的爸爸 发表于 2022-7-20 15:47:18

继续跟大家分享跟发烧有关的一些哲学理论知识,来源仍然是复旦大学徐英瑾老师的在“看理想”播客平台上的哲学讲座《哲学家的10种生活提案》。

到底什么叫客观什么叫主观,你现在能把客观这个词的含义和大家澄清一下吗?我说可以。客观这个词的确有不同的含义。第一重意义上的一个客观,指的是与事情符合,第二重意义上的客观,是指与大多数人的意见符合。第三重意义上客观,是指与高水平的人的意见符合。
在审美领域里面,我们一般说的就是这第三种客观。那么第三种意义上的客观,也可以翻译成这个意思,就是那些所谓的高水平的人、具有先验共通感的人,我的意见只要和具有先验共通感的人相互符合了,我的判断就是客观的。
先验共通感听上去是一个很玄乎的词,实际上它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也就是美学判断里面所讲的常识。请注意这不是一般生活中的常识,比如在特定的美学领域里面,大家说的常识可能是外人所不知道的。但是进入了这些领域里面,大家都会碰到这些专门的常识。
在康德的哲学理念中,他说的客观性,始终不是第一种客观。
第一种客观就是与纯粹的事情本身相互符合,但是纯粹的事情本身为康德称之为物自体,物自体在他的整个哲学里面都没有任何地位,既使是科学知识也是智性的范畴与感性材料的结合,而不反映真正的外部对象,即物自体的情况。
第二种客观就是和大多数人的判断相符合,这种客观主要是在日常的知觉活动里面成立的。我说这是红色的,你也说是红色的。如果一万个都说红色的,你非得说是绿色的,你大概得了色盲了,你得去看眼科。
第三种客观是在美学领域里面成立的,美学领域里面的客观是审美共同体的集体意见,它带有一定的精英气质。
康德的美学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来说还是有一定的教义的,今天我们面对的艺术作品是非常非常的多,简直看不过来。很多人是根据评分来选片的。但是网络上的评分本质是什么?它可能就是第二种客观。也就是大多数的同时代人的趣味的统计学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小众电影就很容易被淹没。所以对于那些坚持审美理想的人来说,这未必是个好时代。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精英的审美团体的出现也未必是好事。康德是死的比较早了,所以他没有看到后现代艺术大行其道的时代。在某些情况下,有些人把一个小便池放到了一个展览厅,这也成为了艺术品。这里的审美判断到底是由谁给出的呢?
我们再举个例子,在文学艺术领域,难道诺贝尔奖评委会的意见就一定公正吗?在电影的领域,美国的奥斯卡奖所给出的这个评奖结果就一定公正吗?这都是大家可以质疑的事情。
我觉得解决之道,就是要有一个比较开放合理的评价平台,大家不仅可以打分,而且可以谈谈自己为何如此打分。虽然我们好像在网络上也有这样的平台,但目前的问题是,第一利益输送会影响评分,这就破坏了康德美学的无利害关涉这一条件。第二,电子化的平台很容易被技术手段所干扰。第三专业影评队伍的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不敢发表自身的意见,他们会受到行政与资本的双重压力。
康德哲学要处理这些话题,资源尚且不够。因为他尚且没有看到资本、技术、权利与艺术四位一体的超级利维坦的出现。而在这个问题上,作出揭露与批判的,是类似像阿多诺或者本雅明这样的二十世纪的美学家。
说到这里,有人或许会问了,康德的美学思想与其道德哲学之间有关联吗?如果审美没有任何的利害关涉的话,利用艺术进行道德的教化,这算不算一种对于美学的利益化的改造呢?康德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鉴于他对于崇高感的讨论,很有意思。在康德的美学体系中,崇高是与美并列的概念,而不是从属于美的概念。

dfying 发表于 2022-7-20 16:37:31

小黑皮的爸爸 发表于 2022-7-21 13:46:52

dfying 发表于 2022-7-20 16:37
看不懂,不知道在讲啥

这一段,说的是KOL。过去比较精英色彩,现在大家都比嗓门了。

在审美领域里面,我们一般说的就是这第三种客观。那么第三种意义上的客观,也可以翻译成这个意思,就是那些所谓的高水平的人、具有先验共通感的人,我的意见只要和具有先验共通感的人相互符合了,我的判断就是客观的。
先验共通感听上去是一个很玄乎的词,实际上它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也就是美学判断里面所讲的常识。请注意这不是一般生活中的常识,比如在特定的美学领域里面,大家说的常识可能是外人所不知道的。但是进入了这些领域里面,大家都会碰到这些专门的常识。

还有开贴第一条里面的辩论套路,在论坛打架场合也经常见到。

dfying 发表于 2022-7-21 14:33:43

zenzenzen 发表于 2022-7-21 14:36:50

因明学

dfying 发表于 2022-7-21 15:19:19

zenzenzen 发表于 2022-7-21 15:53:31

无法可讲 无道可修 到最后 大家相视一笑 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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