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s 发表于 2004-8-29 21:25:57

版主的执法要果断!

各位版主:几天“专灭蛋百质杀手”和“PROTEINKILLER”吵得不可开交。我也不幸被PROTEINKILLER拖入其中(祥情见具体帖子)并无辜遭到他的漫骂。由于论坛是开放的平台故影响十分恶劣,但我觉得版主们的执法有些麻木不仁。对于一些攻击人身的语言应果段删除,否则论坛形象遭到污染对大家都不利。你们理事会应拿出针对此类发表污辱性语言的人处罚措施,快速、坚绝地处罚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否则如象足协老爷们的作为最终伤害的是论坛本身。

proteinkiller 发表于 2004-8-30 08:21:01

喂,你自己愿意进来趟混水的,回头反咬我一口,我什么时候骂你了,有没有搞错了,没本事跟人家学什么吵架嘛。

proteinkiller 发表于 2004-8-30 08:24:17

事态哪里恶化了,不过就是你一个人在这里哀嚎,从上来就哀嚎,要么就是跟着老严屁股转,什么嘛。

reedliao 发表于 2004-9-21 13:47:44

俺挺电,haha

lilak 发表于 2004-9-21 16:03:44

舞伐换细第寺鸡,^_^

reedliao 发表于 2004-9-21 17:20:32

楼上伽你讲么也话啊?我听吴铭阿。

lilak 发表于 2004-9-22 09:49:25

上海话,哈!你没明白?帮你翻译下:我不喜欢电视!

小白 发表于 2004-9-22 11:13:39

不要搞派系!是上海人就不要搞派系!

不管是谁,是那个派别的,只要搞人身攻击,就应该被批评和惩罚。

我们主张凡事对事而不是对人。

reedliao 发表于 2004-9-22 18:18:39

火热的火 发表于 2004-9-23 03:12:56

没有商业利益,就没有吵架,所以,我们老百姓还是袖手旁观比较好

爱乐爱乐 发表于 2004-9-25 23:17:10

我喜欢电视,怎么?
墙头草,我最看不起!

小小鸟 发表于 2005-8-16 10:57:01

顶顶顶顶顶顶

万丈红尘 发表于 2005-9-20 10:51:43

吵归吵
但是不要骂人 哦

子木 发表于 2005-9-20 14:20:36

吵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这边的朋友也学那边的了?是不是要叫这边的版主也来个封IP,ID来着?

遥控器 发表于 2005-10-14 2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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