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ing 发表于 2004-4-29 15:28:38

我的一点想法

前两天写了几句,一些朋友感到非常失望,认为我是在和稀泥,甚而是姑息纵容某些不合理的事情。我在这里多辩白几句。

我上网是比较早的事情了,但是一直把它作为我的研究工作的延伸,所以,很多年的时间里,网络对于我只是搜集资料、浏览学术信息和收发邮件的手段。偶尔进入论坛,也局限于学术讨论的论坛,那种论坛,气氛比较单纯,请教一些问题、解答一些问题和讨论一些具体的学术问题而已。我开始进入一些兴趣类论坛,也就是两年多时间,去得最多的,是一个武汉本地的论坛,说是兴趣交流,实际上是交友扯闲谈的地方,网友们经常聚餐或者结伴玩闹;另一个常去的是“爱乐人随笔”,那里倒完全是兴趣的讨论(或者争执),但也是非常单纯的气氛,就是谈音乐、人生、哲学等等。从上面所说的,大家可以看到,我对于网络论坛和虚拟世界的许多人际方式,确实是比较不熟悉的。

因此,我在网络上,对待各种人和事,往往是比较简单的,是自己日常生活中人际经验和原则的延伸。我的原则和状况大致如此:对于家里人,我可能会比较苛刻,因为彼此太熟悉了,很多时候就丧失了交往技巧的把握和分寸;对于知心朋友,我多数是直言不讳的,因为彼此知道对方说话行事的前提和用心所在;对于工作上的下级,我会明确地说明,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因为我必须管理和顺利地完成科研和教学;而对于平等的同事或者关系一般以及陌生的朋友,我会尤其注意尊重、宽容和其他的礼貌以及技巧。学术研究有一条规则,就是你可以不同意对方的观点和论说,但是你必须尊重对方发表观点和自我论证的权利。这其实是维持一个公平原则和思想自尊的权利。

在网络上,我基本上是比较简单地套用我的上述经验。大多数网络交往,大家素未谋面,你也很难了解对方的生活境遇、思想方式和交往方式,所以我更加在意彼此的尊重和对方的话语权。为什么我说看了交易区那个贴子令我有如许感慨,因为如果仅从那个事件单方面看,那位幻影2000是个十足的让人厌恶的骗子,可是当他的辩白让我了解了其中委曲之后,同样一件迹近行骗的事情,却让我唏嘘不已,我的感慨,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事件本身了。大家彼此悬隔千里,多数素未谋面,或者只是泛泛之交,唯一能够交流的,只是各自生活经验中很窄小的一部分,因此,简单的道德判断、动机推测都只能说是一己之见,你可以有这样的看法,但是它不能代表全部的真相和正确性。

我也在论坛上吵过架(学术论辩不在此列),那是在我长期混迹其中的本地论坛上,因为论坛的原版主企图规范我们谈论的话题,并且他背后的意图实际上有个人商业和独霸话语的考虑。为什么我违背了自己上述原则开始旗帜鲜明党同伐异起来了呢?是因为那个论坛中,大家彼此早已非常熟悉,多次见面(包括那位版主),其中的曲曲折折,我们早已了然于心,知道前因后果,所以起而争论。但是我抱定一个原则,摆事实,讲道理,说到即止,不谩骂和人身攻击。曾经有一个论坛的一群网友跑到我们那个本地论坛恶意刷屏,我们那上有些朋友气急败坏,恶语相向,结果别人越发刷得来劲。当我尽可能平心静气说明前后因果后,人家反而道了歉走了,有些还成了常来的朋友。必呈一己之快,甚而要靠质疑意见不合者的智商、品位、修养等等来维持自己的话语强势,我不知其可也!!!我也厌恶靠在论坛空间耍痞和摆出“我是混蛋我怕谁”的姿态的方式。试问这些朋友,你们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就是这样一旦意见相左就直言别人弱智和不足与语呢?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夹着尾巴做人,到网络空间里就肆无忌惮说话毫不留余地呢?被现实世界压抑成这样??

上面其实说远了,跟这件事情基本无关。但大致可以让大家了解我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一些基本立场,也希望使大家了解,我为什么前面说那些话。

我来这个论坛是很晚的事情,大约是2003年7、8月份,随即去台湾四个月,没有很多时间上来,就是来,也几乎不去音乐和唱片以外的板块。所以,这个论坛以前的很多事件、纠葛、恩怨和章程,我几乎完全不了解。以前也从来没有上过爱好探讨和交易并存的论坛,总想着论坛就是交流一下感想和乐趣的地方。小白说他做了几张历史录音的刻录盘跟大家分享,我一直以为是免费赠送的。忽然前几天看到大家的不满,才知道这是有偿的。对于我来说,兴趣就是兴趣,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我自己的书籍唱片,自己觉得可以转让,向来是赠送同好,从来没有想到过可以转手售卖,我也从朋友那里收到过馈赠的心爱的书籍和唱片。从这种馈赠中,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感受到很多快乐。我想这一点,我和老唱片兄、老痞兄彼此是认同的。问题在于,小白这个具体的问题,我完全缺乏前因后果的了解,各位的立场和意见,我只能倾向于认为是大家各怀立场的一己之见,这种状况下,要我旗帜鲜明地判断曲直,确实不能说很合适。

我这样认识版主这个角色:尽自己所能给朋友们组织和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给朋友们提供畅所欲言的环境,参与话题,但不能干涉话题。杜绝谩骂、人身攻击、恶意破坏论坛的行为,但不能禁绝来这里的任何一位成员的话语权。说实话,这两天,有些朋友的言语,我并不喜欢,但是我要尊重这些朋友的话语权,只要他尚在“界限”内。

小白的个人行为,我认为还是应该尊重他的方式,尽管我不会这样做。从这两天的发言来看,有一些朋友还是认同他的做法的。老痞做雷锋,小白不愿做雷锋,这是个人取向,各自有认同的基础。我比较认同老唱片的看法和老痞的做法,但不意味着我就拥有道德之剑去讨伐小白,除非他是在行骗。大家各自摆明了立场,就不必接着捉对儿厮杀。都是在自说自话,不愿听别人说,彼此能够被说服吗??!!

小白是否也吃一堑长一智,既然这里朋友不能认同你的方式,就不妨避避嫌,把类似的贴子发到交易区那里,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联络。

以上是一些心里话。言之既出,就会产生各种解读的可能性。各位心知其意可也,不要因为中间某几句话唐突或者不严密,而生发出原本不具有的意思。

LUN 发表于 2004-4-29 16:20:59

大多數質疑這事的網友都是講道理的,我也覺的不應人身攻擊小白,而是針對事,舉例如有普通網友也像小白一樣賣東西,也是為大家服務的,,也是有償的,但普通網友比小白窮,小職員一個,在網上認識的朋友不多,按論壇規章,該如何處理呢?就算走到去交易區,是否也沒犯規呢?

LUN 发表于 2004-4-29 17:26:36

其實好簡單,如沒犯規,繼續為網友服務,大家開開心心,如有犯規,勇於認錯,以身作則,而一些網友對CD的要求,大家想想一些可行的方法解決

ashyer 发表于 2004-4-29 22:43:34

viking的胸襟令人佩服,人生短短数十载,何必为了别人的事情而神伤呢?做好自己的为人,享受自己的爱好,多留一点时间给自己不是更好吗?

哎,想起以前的种种,真是汗颜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2:47:28

这样高质量的理性帖子实在是万里挑一!

F15 发表于 2004-4-29 23:05:29

逻辑强,思路非常清晰.VERYGOOD!!!
兄台,还是九头鸟厉害.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3:10:32

什么九头鸟九头鹰的,最愚蠢的行为就是对某一统计学意义上的非同质特定群体进行群体性攻击。
诸如攻击河南人,知不知道河南人占中国人口的10%以上,完全可以全面的作为中国人的普遍样本?

F15 发表于 2004-4-29 23:14:00

M的汉人就从那里开始衰败的.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3:28:02

不是的,是中国独特的自然条件和季风性气候决定了中国对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生长所依存的水利灌溉以及水利灌溉所必须的制度和协调性有强大的内生性需要,这种内生性的运转机制决定了机制的参与者,也就是汉民族必须走一条非自由的封建道路,而这种道路必须有一个实体性的神的参与,古代是皇帝,现代是PARTY.

F15 发表于 2004-4-29 23:38:36

读书多,有啥用啊,您能决策吗,这可是严峻的问题呢.
非自由的封建道路,废话,国外工业文明也才多少年啊.

LUN 发表于 2004-4-29 23:39:05

最初由 Viking 发表

小白的个人行为,我认为还是应该尊重他的方式,尽管我不会这样做。从这两天的发言来看,有一些朋友还是认同他的做法的。老痞做雷锋,小白不愿做雷锋,这是个人取向,各自有认同的基础。我比较认同老唱片的看法和老痞的做法,但不意味着我就拥有道德之剑去讨伐小白,除非他是在行骗。大家各自摆明了立场,就不必接着捉对儿厮杀。都是在自说自话,不愿听别人说,彼此能够被说服吗??!!

我始終認為從論壇的規章來說,不是個人方式,也不是雷鋒,大家都按規章辦事,這樣才有標準,要不,只要不行騙,是否每人都可以長期在論壇上有償賣東西呢?所以,這些問題,還是清楚好些.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3:53:17

理事斑竹管什么:
1、给论坛招致祸端的言论
2、网友对骂
3、骗子、小人
4、杂事,技术性问题

luxple 发表于 2004-4-29 23:54:32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3:54:47

理事斑竹不管什么:
1、奇特的观点
2、少数派意见
3、两相情愿的事

谷雨 发表于 2004-4-29 23:56:27

最初由 luxple 发表
对第一条严重置疑!

嘿嘿,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我的一点想法

耳机俱乐部微信
耳机俱乐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