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版权支付的问题请与我的御用大律师:上海和平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iverson联系:victory:
是伐?只要律师同意就可以了是伐?好的,我们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PS:IVERSON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你问问他那张LL的合影照片要贴出来伐?
相信律师先生会作出正确的辩词,谢谢。 本案非常复杂。校长,图片是不能乱贴的哦…我回避好伐? 原帖由 iverson 于 2011-10-23 14:00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案非常复杂。校长,图片是不能乱贴的哦…我回避好伐?
你是本案公訴方的唯一指定律師,迴避即為敗訴,請三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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